发布时间:2016-11-30
关于2015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苏府办〔2010〕268号)有关精神,现就2015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aa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苏州市区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注册登记在两年以上(2013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及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规划。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苏州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竞争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3.已按有关规定程序通过审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且已具备一定规模,项目完成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40%以上。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单独核算,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 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以上,2014年度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60%;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专项扶持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一致;
5.投入资金原则上主要通过自筹、吸引社会资本和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项目资金已基本筹措到位;
6. 已获得市财政其它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和已获得过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 征信无不良记录。
二、支持重点
2015年度重点扶持项目包括:文化产业融合创新项目;在全国有影响力、竞争力的行业龙头文化企业实施的项目;小微文化企业实施的项目;能带动相关产业,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的项目;有助于文化企业上市的项目;有利于促进文化企业“走出去”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项目;市级以上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项目等。
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贴息资助的项目,其贷款必须为所申报项目的专项贷款。各地申报贷款贴息项目原则上不少于已申报项目数的20%。
详见《2015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同时进行网上填报和书面申报。
1.网上申报:登陆“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综合信息网”网站(http://www.wgj.suzhou.gov.cn)首页的“苏州市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网上申报端口: http://58.210.227.84/szwgj/)
2.书面申报:项目单位根据文件做好申报书面材料,一式2份,向单位注册所在地文化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属单位直接向市文广新局(市文产办)申报。
企业申报请于4月20日前完成。
(二)项目初审
各区文化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请于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初审,(网上初审管理端口:http://58.210.227.84/szwgjadmin),同时将加盖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公章的纸质材料以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苏州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以下内容次序编写,装订成册(A4纸)
1.《承诺函》及《2015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导出);
2. 项目介绍(含单位介绍、项目内容与规模、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和实施保障条件等);
3.单位有关资料: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3年、2014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4.项目批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须提供核准或备案文件;有土建内容的项目需附国有土地使用证、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已开工项目需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租赁用房的项目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承租方土地证明;影视、动漫项目需提供国家广电总局许可或公示、播出证明、获得国家级奖项证明;
5.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单位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利用贷款实施项目情况说明、已支付贷款利息凭证;
6.其他相关文件:奖牌、表彰、证书等资料。
五、申报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精心组织项目。各区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各区要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凡申报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按《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不予安排。
3.内容完整,简明扼要。各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文件要求,做到内容齐全、条理清楚、数据准确。申报文本制作要求环保、精简、节约,不铺张浪费。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可在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http://www.wgj.suzhou.gov.cn)、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联合会(http://wcl.whcycyw.com/)网站查询。
2.联系方式:
市文广新局(市文产办)
文化产业处:李 红 黄溢琦
联系电话:65126342 65119709
通信地址:苏州市公园路38号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2015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