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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创联召开《江苏省文化创意设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03-04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艺术专业序列中增加了文化创意设计专业,并修订了相应的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2021年3月3日下午,我会组织召开《江苏省文化创意设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座谈会。汤钰林会长主持座谈会,市人社局专技处冯鹰处长、市文广旅局人事处孙庆处长到会指导,相关评委库专家及和氏设计、金螳螂文化、方向传媒、创捷传媒等文创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对《江苏省文化创意设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解读讨论,提出了相关建议。
苏州市人社局与苏州市文广新局从2016年起试点开展文化创意设计制作专业职称评定工作,由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联合会承办实施。它作为一项全省乃至全国在文化产业界职称评定的开创性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支持,苏州市也积累了一定的试点经验。五年中,苏州市共有156人获评中级文创工程师资格、42人申报获得助理文创工程师资格。这次征求意见的《江苏省文化创意设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将文化创意设计专业技术资格纳入艺术专业序列,形成了从4级文创设计师到1级文创设计师的初级至正高级的文创设计专业人才评价体系,有利于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文创设计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队伍的形成、发展和提高。
